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江苏省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正确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根据《盐城工学院研究生评优办法》(盐工发〔2018〕56号文件)的文件要求,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审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2019级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
二、评审原则和名额分配
1.有以下情况者不予参评:
(1)受到学校或院系处分者;
(2)无故欠缴学费、住宿费者。
2.符合盐城工学院有关研究生评优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具体条件要求详见《盐城工学院研究生评优办法》相关规定。
3.根据研究生处的相关文件规定,2020年度盐城工学院研究生评优名额分配如下:
(1)优秀研究生名额:①机械工程学院:不超过4人;②化学化工学院:不超过2人。
(2)优秀研究生干部:①机械工程学院:不超过3人;②化学化工学院:不超过2人;③校研究生会:不超过8人。
(3)优秀研究生标兵:①机械工程学院:1人;②化学化工学院:1人。
三、评审程序
1.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小组制定评优工作实施细则,并于11月25日前报研究生处(党委研工部)备案。
2.研究生个人于11月20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研究生评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3),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小组进行初评,确定拟获奖研究生名单并公示,学院公示无异议后。
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于11月25日下午17点前务必将《研究生评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3)、《研究生评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版及纸质版申请材料于11月25日下午17点前送至行政楼410办公室。
4.研究生处11月30日前对学院上报名单进行组织审核,提交校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获奖研究生名单。
5.学校向获得荣誉的研究生颁发荣誉证书,相关材料记入学生档案。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所填材料必须真实,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参评资格。
2.申请表中学生所填部分要求打印,请勿手填。
3.附件1-4材料需按时报送,电子版材料报送邮箱:1960845211@qq.com,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地点:行政楼410办公室。所有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周三),逾期报送视为放弃申报。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工作部联系,联系电话:0515—88168391。
附件1-3:《研究生评优情况登记表》;
附件4:《研究生评优情况汇总表》。
盐城工学院研究生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