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是负责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就业、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研究生导师管理及学校学科建设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规章制度;开展学校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组织、管理与实施;全面促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健康发展。
2.制定学校学科建设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和落实。
3.组织申报省级以上重点学科,负责校级重点学科遴选工作,组织重点学科建设规划方案与发展目标的制定,组织协调重点学科建设计划的考核、评估等工作。
4.组织开展学校学位点的申报、建设和评估等工作。
5.制订研究生年度招生计划,组织有关研究生招生的各项工作。
6.制定和实施各类研究生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及各有关教学管理文件;组织、协调研究生的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组织对研究生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和评估。
7.组织研究生学位申报、授予等工作。
8.组织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培训等工作。
9.制定研究生学术活动、日常行为以及违纪处理等规章制度和奖惩办法,并组织实施和检查督办;做好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
10.建立和指导学校研究生会工作,组织研究生开展学术活动、文体活动以及社会实践活动。
11.协同各培养单位做好研究生就业政策宣传、指导、咨询和就业相关的各项工作。
12.负责全校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的评定、审核与发放工作。
13.完成上级和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