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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春学期研究生在线教学安排指导意见

作者:杨婷婷    审核人:    发表时间:2020-02-28     浏览次数:

盐工研[2020]3

根据江苏省《关于做好研究生在线教学组织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校防组[2020]23号)等文件精神,为保证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和教学工作平稳运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2020年春学期研究生在线教学安排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1.各学院要利用好网络上已有的各类优质在线课程教育资源,引导研究生进行学习。任课教师应提前做好线上资源、教学工具、计划安排等各项准备工作,同时要注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确保在线学习与线下课堂教学质量实质等效。

2.部分因课程内容(如实验和实践类课程)无法开展在线教学的,待疫情稳定、研究生返校后,采用补课的方式补足教学课时。

3.各学院务必压实导师培养研究生的第一责任。导师要与研究生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全面掌握研究生的思想动态和身心状况,合理布置学习和科研任务,通过线上方式指导研究生开展学习及研究工作。

4.各学院要确保将授课方式在开课前通知到每位选课的研究生,保证研究生正常参加教学活动。

二、具体教学安排

1.教学资料。任课教师应提前准备好并发布教学大纲、教学目标、各章节重点内容等教学资料,并明确告知研究生该门课程的教学方式、考核方式。任课教师还应着力引导研究生通过查阅参考资料与文献开展自主学习。

2.授课方式。任课老师可根据自身课程情况灵活采用以下授课方式完成教学任务:结合爱课程、学堂在线等平台提供的在线课程进行授课;通过腾讯会议、微信群、钉钉等多种方式开展网络教学。

3.课程考核。任课教师开展线上教学的同时要充分利用各平台提供的签到、学习时长统计、作业批改、互动等功能,教师可按照教学大纲要求,综合利用这些数据,形成平时成绩。课程的期末考核视疫情防控情况再作后续通知。

三、进度安排

1.准备阶段:35日前,任课教师应按相应授课方式做好线上开课的一切准备,比如:建立好线上班级及研究生群,准备好教学计划和课件,设计好课程教学质量监控方式等。

2.测试阶段:36-38日,任课教师进行线上授课测试,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排解。

3.线上授课阶段:39日(星期一)起,任课教师按预定的教学方式,根据课表在线上开展课程授课、课程辅导及答疑等教学工作。

4.持续建设阶段:研究生返校后,切换至常规教学模式,任课教师应总结在线教学的经验,继续利用好线上教学,合理开展线上与线下混合式教学,做好课程教学及建设的后续工作,推动教学改革。

四、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线上指导工作

研究生导师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导师应主动通过微信、QQ、电子邮件、电话等通讯方式与指导的研究生联系,关注研究生健康情况,并借助网络指导研究生学习和科研,研究生也应定期主动与导师联系,汇报学习进展。尤其是对于今年毕业的研究生,导师应加强硕士学位论文撰写与修改指导,确保按期、按质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如期进行答辩资格审核、预答辩、送审等工作。


     盐城工学院研究生处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