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点:
为深入贯彻国家研究生教育有关文件精神,适应研究生教育发展形势,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启动2022年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
1.2022-2023学年新增公共选修课信息如下,各学位点可根据本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的培养需要进行选择。
序号 |
课程名称 |
主讲老师 |
学时 |
学分 |
1 |
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 |
王本贤 |
11 |
0.5 |
2 |
劳动教育 |
苏一 |
13 |
1 |
3 |
运动与减脂塑形 |
陈一冰 |
5 |
0.5 |
4 |
意在象中——中国古典诗词鉴赏 |
于丹 |
32 |
2 |
5 |
创·课十讲:下一只独角兽的摇篮课 |
张鹏 |
24 |
1.5 |
6 |
研究生的压力应对与健康心理 |
施钢 |
16+直播 |
2 |
7 |
工程伦理 |
李正风 |
20 |
1 |
2.2021版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过程中发现的其它需要优化的内容。
二、修订要求
按照《盐城工学院关于制定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盐城工学院关于制定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各学科要高度重视,充分调研,把好质量关,确保培养方案的修订质量,应切实做到课程设置的科学合理。
三、工作程序
1.成立工作小组。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成立由院长或分管副院长担任组长的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明确编写执笔人,并将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
2.充分调研。各学位点应充分调研,借鉴、吸收他校研究生教育的先进经验,在考虑自身优势和特点的同时,努力把握本学科发展的主流和趋势,使本学科的培养方案能够立足于较高的起点和学科发展的前沿。
3.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论证。专家信息及论证意见需填写《盐城工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专家论证意见表》。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培养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提交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4.研究生院审核定稿后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
5.各培养单位组织任课教师编制教学大纲,2022年秋学期执行新版培养方案。
四、提交材料
8月20日前,相关培养单位将经过专家论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的新版的培养方案、专家论证意见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及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成员情况等系列材料交至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行政楼421室)。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培养办公室:88298663。
研究生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