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盐城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请各学院对本单位2026年春学期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导师指导、教学工作量进行核算和汇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课教师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注意选择“教职工”身份)——工作量管理”核对并确认本学期研究生指导或者教学工作量。点击工作量的数值可以查看教学和指导工作量的相关明细。(如果发现工作量与实际情况有出入,请及时联系研究生培养办)。工作量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上报”。
2. 点击“确认上报”后会弹出对话框,如果工作量无需分配,则选择“否”,然后点击“上报”即可。

如果需要分配工作量,则选择“是”,然后根据页面提示分配相应的教学工作量、指导工作量。(工作量的发放将以此为依据,请各位老师仔细核对后填写)

2.1 分配教学工作量:
首先点击新增一行,选择需要分配的教学任务,此处只能选择自己主讲的教学任务。

然后选择需要分配的教师,此处只能选择该教学任务下的辅讲教师。

最后填写分配给该教师的工作量,所填数值不能超过总的可分配工作量。如需为多名教师分配工作量,或需分配多个教学任务的工作量,点击“新增一行”即可。

2.2 分配指导工作量:
选择需要分配的教师,并填写所分配的工作量,数值不能超过总的可分配工作量。如需为多名教师分配工作量,点击“新增一行”即可。

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上报”。
3. 学院研究生秘书在相关教师核对确认完毕后,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审核,审核时请注意分配的工作量不能超过总工作量。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培养办公室:88298663
研究生院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八日
注意:变更导师的情况,工作量计算以统计时系统里的导师为准。开具工作量证明也以系统中的工作量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