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化产学研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与职业素养,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决定开展2026年度校级研究生工作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目的
校级研究生工作站是由学校联合具有较强科技创新实力或丰富实践资源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合作单位”)共同建立,旨在为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科研实训及学位论文研究提供平台,促进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产业需求的紧密对接。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合作单位:运营状况良好,在行业领域内具有影响力或特色优势;拥有适合研究生参与的技术研发、项目攻关或实践岗位;具备研究生实践学习、生活及安全的基本条件和规章制度。申报基本条件如下:
1. 设站主体为企业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托企业至少为小型规模及以上企业,且年研究开发费用达到50万元以上。以公益性服务为中心的企业组织可不受规模限制,但应有一定的研究开发费用。企业信用情况良好,无违法行为。
(2)具有县(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有相关技术研发工程实验条件。
(3)拥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水平的符合研究生兼职导师基本条件的专业技术或管理专家,主要业务能满足指导研究生实践与学位论文研究的要求。
(4)具有与高校合作的良好基础和明确的合作计划,原则上已联合承担县(市)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或已有横向合作项目或合作成果。
(5)具有保证研究生进站后必需的生活、学习及工作条件。
2. 设站主体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研究生开展实践实训的良好环境和条件。具有开展社会调查、数据分析、案例分析等功能的科学研究平台。
(2)有一定数量符合研究生兼职导师基本条件的专业技术或管理专家,主要业务能满足指导研究生实践与学位论文研究的要求。
(3)具有与高校良好的合作基础和明确的合作计划,原则上已联合承担过科研项目或有合作成果。
(4)具有保证研究生进站后必需的生活、学习及工作条件。
(二)申报学院:能为工作站的运行提供必要的学术支撑与管理支持,能够选派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工作站的校内导师。每个学位点组织申报校级研究生工作站数量不少于3家。
三、申报程序
1. 学院审核推荐:各学院积极动员,认真组织,遴选符合条件的合作单位进行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出具推荐意见后,统一报送研究生院。
2. 学校评审: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3. 公示与立项: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立项建设。
四、材料提交
各学院于2026年9月24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行政楼421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89379923@qq.com。
1. 附件1或附件2《盐城工学院校级研究生工作站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纸质版盖章页需合作单位、申报学院分别签字、盖章);
2. 附件3《校级研究生工作站申报信息汇总表》(纸质版一份+电子版,纸质版需院长或分管副院长签字、盖章);
3. 能够反映企业实力和双方已有合作基础的支撑材料(纸质版一份+电子版)。
五、其他事项
1. 各学院结合学科特色与人才培养需求,积极拓展优质合作资源,做好申报工作,达到省级研究生工作站申报要求的优先推荐。
2. 与“双高协同”园区企业合作申报的研究生工作站,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3. 对于获批立项的校级研究生工作站,学校将择优推荐申报省级研究生工作站。
4. 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0515-88298663。
附件:
1.《盐城工学院校级研究生工作站申报书(企业填报)》
2.《盐城工学院校级研究生工作站申报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填报)》
3.《校级研究生工作站申报信息汇总表》
盐城工学院研究生院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