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和江苏省卓越研究生工作站申报的通知》(苏教研函[2024]5号)(附件1)和《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苏教研[2019]3号)(附件2),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和江苏省卓越研究生工作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
(一)申报条件
1.设站主体为企业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托企业至少为小型规模及以上企业,且年研究开发费用达到50万元以上,企业规模划分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附件5)。以公益性服务为中心的企业组织可不受规模限制,但应有一定的研究开发费用。企业信用情况良好,无违法行为。
(2)具有县(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有相关技术研发工程实验条件。
(3)拥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水平的符合研究生兼职导师基本条件的专业技术或管理专家,主要业务能满足指导研究生实践与学位论文研究的要求。
(4)具有与高校合作的良好基础和明确的合作计划,已联合承担县(市)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或已有横向合作项目或合作成果。
(5)具有保证研究生进站后必需的生活、学习及工作条件。
2.设站主体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研究生开展实践实训的良好环境和条件。具有开展社会调查、数据分析、案例分析等功能的科学研究平台。
(2)有一定数量符合研究生兼职导师基本条件的专业技术或管理专家,主要业务能满足指导研究生实践与学位论文研究的要求。
(3)具有与高校良好的合作基础和明确的合作计划,已联合承担过科研项目或有合作成果。
(4)具有保证研究生进站后必需的生活、学习及工作条件。
3.优先支持建有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具有省级及以上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人文社科基地等研发平台的单位与我校共建研究生工作站。
(二)申报限额
我校2024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限额20个。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1.申请设站单位填写《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按单位性质选择填写附件3或附件4;),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完成设站单位签章后,交至校内合作学院。各学院对照设站条件组织初审,遴选出具有一定行业影响力且能够提供稳定的专业实践机会的申请设站单位,择优推荐。
2.2024年6月20日前,学院将学院签字签章后的推荐申报材料纸质版(申报书一式3份,建议胶装,并额外准备一张单独的盖章页,以便扫描上传;纸质版支撑材料1份)汇总后提交研究生院,excel电子版汇总表(附件6)发送至yjsc@ycit.cn。
3.2024年6月24日前,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获校内推荐的申报材料须同时在申请设站单位和研究生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设站单位需提交网站公示截图)
4.2024年6月30日前,获校内推荐的申请设站单位通过江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http://jsxw.jse.edu.cn/)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报表和相关佐证材料(PDF格式)。平台登录账号和密码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请申请合作双方认真研读《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加强对接交流,形成共建协议,明确知识产权归属。
2.此次申报首次采取网络申报,网络提交材料均须PDF版。
3.“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2024年研究生工作站申报开放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申报时间较紧,请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申报工作。
4.所填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江苏省卓越研究生工作站申报
(一)申报对象
近三年期满考核等次为优秀的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
(二)申报标准
1.近三年曾获评优秀研究生工作站。
2.为进站研究生工作、生活提供优越条件。研究生工作站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执行良好,每年按时上报基本数据。
3.进站研究生规模大,近4年进站培养半年以上研究生总人数达30人以上。
4.设站双方已形成紧密和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合作课题经费充足,在联合科技攻关、成果转化、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具有高质量的产学研结合成果。
5.形成特色鲜明的研究生联合培养机制,人才培养成效显著,职业岗位锻炼效果突出,就业竞争优势突出。
6.进站研究生的项目、论文、专利、标准、案例、政策建议等成果数量及水平突出,至少获得1项与工作站相关的国家级成果或2项以上省级成果,或成果产生重要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申报流程
1.2024年6月20日前,各学院会同申报本次江苏省卓越研究生工作站的单位填写申请材料(附件7-8),并将申请材料(含附件7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3份、附件8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报研究生院,电子稿发送至yjsc@ycit.cn。
2.2024年6月24日前,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审。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行政楼421室),联系人:杨老师,电话:88298663。
研究生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