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增强我校教师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培育的意识,调动教师参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提高研究生教育水平和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江苏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工程(2021-2025年)实施方案》(苏教研〔2020〕7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盐城工学院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以全面提高质量为核心,以协同创新为引领,以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为重点,总结教学改革成果,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融通创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
二、申报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化评价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科教融合、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课程建设、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强化培养过程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成果。
三、申报条件
1.教学成果应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国家教育法规和政策,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能够引领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方向。
2.教学成果应来源于教学一线的改革实践,成果所解决的问题要有针对性,不空泛。能够针对目前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法,成果应具有较强的创新性、示范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能推广、可复制,并在业内有较高认同度。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能坚持立德树人、以德为先,具有优良的师德教风,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和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曾经主持完成省级以上(含)教学改革项目研究或课程建设项目。项目团队成员不超过7人,应直接参与教学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
四、申报流程
1.各学院按照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积极进行盘点摸排,广泛征集成效明显、创新性强的成果选题。
2.各学院组织教师撰写《盐城工学院研究生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支撑材料。
3.学校每年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形成拟立项培育项目名单,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研究生院发文公布立项结果。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2024年2月26日前将《盐城工学院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盐城工学院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报培养办(行政楼421室),电子版发邮箱:yjsc@ycit.cn。
六、其他事项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做好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评审工作的重要意义,以此为抓手促进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学水平和培养质量。
2.各学院应广泛宣传,积极动员,按照要求推荐最具优势、最具特色的研究生教学成果。学院对申报材料要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
3.成果培育期间,项目每年须提交进展汇报材料。学校根据建设目标达成情况,动态调整培育项目数量。学校将从培育项目中遴选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
研究生院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