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度江苏省产业教授选聘、年报及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研函〔2026〕10号)、《江苏省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选聘办法》(苏教规〔2018〕1号)及《省教育厅关于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苏教规〔2021〕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 2026年度江苏省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选聘、在聘产业教授年报、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选聘、年报、中期考核、期满考核工作
(一)选聘工作
1.申报产业教授须具备的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心研究生培养工作;
(2)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拟聘任相关学科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主持或参与过省级以上科研项目;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国家级人才可放宽至65周岁;
(5)所在单位应设有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江苏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省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符合其中之一)。
2.优先选聘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予以优先选聘:
(1)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双创计划”专家,省“333工程”一、二层次培养对象,省“六大人才高峰”A 类项目人选,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
(2)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掌握关键技术,或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研究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者;
(3)所在单位被评为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江苏省示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
3.工作流程
(1)9月30日前,申报人填写《江苏省产业教授申报书(研究生导师类)》(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书》)和《江苏省产业教授申报基本情况汇总表(研究生导师类)》(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准备相关支撑材料。《申报书》需由申报人单位出具政治审查意见并签字盖章后提交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支撑材料提交纸质版材料一份(请另外单独提交一张盖章页,以便扫描上传),《汇总表》发送电子文档,由学位点汇总后交到行政楼421室,电子稿发送至289379923@qq.com。
(2)10月8日前,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推荐申报人员名单。获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我校分别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获推荐申报人需提交所在单位网站公示截图)。
(3)10月10日前,获校内推荐的申报人通过“江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https://jsxw.jsed.edu.cn/,以下简称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申报书 PDF 盖章版和佐证材料。平台登录账号和密码另行通知。
(二)年报工作
1.年报内容
在聘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向省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报送上一年度基本数据,年报内容将作为产业教授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
2.年报对象
截至目前仍然在聘的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名单详见《2026年产业教授年报、中期考核、期满考核名单》(附件3)。
3.工作流程
10月10日之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指导在聘产业教授登录“江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填报基本数据(统计数据时间段为2025年度)。
(三)中期考核工作
1.考核内容
中期考核内容包括履职情况、工作成效等。
2.考核对象
2023年度选聘的江苏省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名单详见附件3。
3.工作流程
有关培养单位组织指导参加中期考核的产业教授填写《江苏省产业教授中期考核表(研究生导师类)》(附件4),中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请产业教授所在单位在纸质考核表上签署考核结果意见(需明确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并于10月10日前将考核表纸质版和扫描电子版交研究生院。
(四)期满考核工作
1.考核内容
期满考核内容包括履职情况、工作成效等。
2.考核对象
2021年度选聘的江苏省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名单详见附件3。
3.工作流程
期满考核由省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10月10日前,有关培养单位组织指导相关产业教授登录平台,填写《江苏省产业教授期满考核申请书(研究生导师类)》(附件5),完成数据填报并上传盖章扫描后的pdf版申请书(含证明材料)。
二、有关要求
(一)选聘工作要求
1.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申报人员认真研读《江苏省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选聘办法》及其修订(附件6),加强沟通,明确岗位职责和专业指导要求。申报人员应符合省教育厅关于产业教授申报的相关条件,有意愿及充足的时间参与学位点研究生培养各个环节的指导。选聘对象主要是在企业、科研院所从事技术研发和项目管理工作的一线专家,不支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和医生申报。符合条件的人选仅可申报一个岗位。已被聘为江苏省产业教授(兼职)且在聘期之内的不得申报。
2.原则上每个学位点应推荐 1-2名人员申报,学校根据申报人条件,择优推荐。与我校共建研究生工作站的单位、与我校已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的单位、我校已通过期满考核的产业教授、参加“双高协同”试点项目的相关学科且企业专家所在单位属于“双高协同”试点项目结对高新区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二)年报、中期考核、期满考核管理
1.产业教授中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不合格者,由聘任学校对其进行约谈并要求其整改。整改后一年考核仍不合格的,由学校报省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审定后,予以解聘。
2.期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产业教授,经聘任学校和产业教授本人同意,可直接续聘。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五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3.在年报和考核工作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解除产业教授聘任合同,并报省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备案: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履职的;调离江苏工作的或调离原工作单位不能继续履职的;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有严重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事故的;有其他严重影响聘任高校和所在单位声誉的。
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科建设科,联系人:宋老师,电话:0515-88298663。
附件:1.江苏省产业教授申报书(研究生导师类)
2.江苏省产业教授申报基本情况汇总表(研究生导师类)
3.2026年江苏省产业教授年报、中期考核、期满考核名单
4.江苏省产业教授中期考核表(研究生导师类)
5.江苏省产业教授期满考核申请书(研究生导师类)
6.《江苏省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选聘办法》及其修订(苏教规〔2018〕1号、苏教规〔2021〕3号)
盐城工学院研究生院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