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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位办    审核人:研究生院    发表时间:2024-09-29     浏览次数:

各培养单位:

根据《盐城工学院关于制定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和《盐城工学院关于制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要求,现将2024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

2023级硕士研究生及此前年级需开题的硕士研究生。

二、时间要求

1. 各培养单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证会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

2. 特殊情况需推迟开题者应办理延期开题申请手续(附件1)。

三、开题组织

1. 各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通过论证会形式进行开题论证、评议和指导。

2. 开题论证小组由3-5名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及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专业学位论文论证专家组须有不少于1名行业专家。

3. 申请开题学生的导师可作为成员参加开题论证会,但原则上实行导师回避制。

4. 开题论证会设1名秘书,负责开题记录等工作。

5. 开题论证须经导师同意后方可申请,研究生在开题论证前一周将开题报告等论证材料报送论证小组成员。

四、工作要求

1. 各培养单位要按照《关于印发<盐城工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要求加强学位论文开题管理,规范程序,注重质量。论文选题要立足科技前沿或行业需求,体现科学性、适切性;开题后原则上不再修改论文题目。

2. 学位论文原则上遵循学术公开原则予以公开。如有特殊情况,各培养单位按下列两种情形进行认定和管理。

(1)涉及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工作秘密或待申请专利等需要缓期公开的学位论文称为涉内部事项论文。所有涉内部事项的学位论文缓期公开1年。开题时填报《盐城工学院研究生涉内部事项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3)并附证明材料;开题后不再接受涉内部事项学位论文申请。

(2)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或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学位论文称为涉密学位论文。涉密学位论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和《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等进行管理,由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审定。涉密学位论文原则上不进行论证、中期检查、盲审和答辩等,也不参加各类评选或抽检;确需开展的严格限定在保密人员范围内进行。涉密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定为涉密研究生,按保密规定管理,毕业时进行脱密管理。开题时填报《盐城工学院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审批表》(附件4)并附脱密证明材料。

3. 研究生院将组织开展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检查,开题结束后进行开题报告抽查。各培养单位最迟于2024年11月16日确定开题论证时间、地点以及论证组成员,填写附件5后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4. 研究生导师负责督促学生填写开题报告(附件6)。各培养单位认真审核开题报告和存档,在学位申请时与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提交研究生院。开题结束后上传开题报告电子版至研究生管理系统。

5. 2024年12月6日前,各培养单位将开题情况汇总表(附件7)和开题情况统计表(附件8)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1410919907@qq.com。

6. 其他未尽事项请联系研究生院,联系人:崔老师,联系电话: 18019606981。

研究生院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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