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20〕25号)及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原“专项合格评估”)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所有学位授权点均须编制并提交《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为做好2024年度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目的
突出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检查本学位点建设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凝练学位授权点特色,体现研究生教育亮点,突出研究生培养的创新措施。对自身研究生教育培养关键环节突出问题进行诊断和持续改进。
二、编制范围
(一)已参加专项核验的学位授权点,共2个。其中学术学位授权点: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学位授权点:机械。
(二)待参加专项核验的学位授权点,共9个。其中学术学位授权点: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位授权点:电子信息、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会计、设计。
三、编制内容
梳理本学位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程教学、人才培养等方面情况,总结教育教学改革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
四、编制要求
1.《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是学位授权点年度建设进展的梳理总结,是自我评估和教育行政部门评估核验的重要材料之一。各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组建编制小组,组织专人撰写。跨培养单位的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由牵头学院负责,相关培养单位积极配合、共同完成。
2.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编制须参考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附件1、2)以及2024年各学科评议组、教指委专项核验工作方案,按照提纲(附件3)要求梳理建设数据和报告编制,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有据可查,报告格式规范、逻辑通顺、信息全面、重点突出。
3. 《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涉及过程信息的数据(如科研获奖、科研项目、学术论文等),统计时间段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涉及状态信息的数据(如师资队伍),统计时间点为2024年12月31日。
4.各培养单位于2025年1月10日前将《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2024年)》纸质版学位授权点负责人和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行政楼516室),电子版发送cetlqp123@126.com,电子版命名格式:学位授权点代码+学位授权点名称。
5.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联系人:崔老师,联系电话:18019606981。
附件:1.学术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
2.专业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
3.《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撰写提纲
研究生院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