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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研究生工作站申报的通知

作者:学科办    审核人:研究生院    发表时间:2025-09-22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深化产学研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与职业素养,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决定开展校级研究生工作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目的

校级研究生工作站是由学校联合具有较强科技创新实力或丰富实践资源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合作单位”)共同建立,旨在为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科研实训及学位论文研究提供平台,促进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产业需求的紧密对接。

二、申报条件

1. 合作单位:运营状况良好,在行业领域内具有影响力或特色优势;拥有适合研究生参与的技术研发、项目攻关或实践岗位;具备研究生实践学习、生活及安全的基本条件和规章制度。

2. 申报学院:能为工作站的运行提供必要的学术支撑与管理支持,能够选派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工作站的校内导师。

3. 合作基础:共建双方就合作建设研究生工作站达成明确意向,具有清晰的建设规划和科学运行机制,且前期已有一定的合作基础。

三、申报程序

1. 学院组织申报:各学院积极动员,认真组织,遴选符合条件的合作单位进行申报。

2. 填写申报书:按要求详细填写《盐城工学院校级研究生工作站申报书》(附件1),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3. 学院审核推荐: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出具推荐意见后,统一报送研究生院。

4. 学校评审: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5. 公示与立项: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立项建设。

四、材料提交

各学院于2025年10月10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行政楼421室),同时将电子版(PDF盖章扫描件及Word版)发送至邮箱289379923@qq.com。

(1)《盐城工学院校级研究生工作站申报书》;

(2)校级研究生工作站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3);

(3)能够反映企业实力和双方已有合作基础的支撑材料。

五、其他事项

1. 各学院结合学科特色与人才培养需求,积极拓展优质合作资源,做好申报工作,达到省级研究生工作站申报要求的优先推荐。

2. 与“双高协同”园区企业合作申报的研究生工作站,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3. 对于获批立项的校级研究生工作站,学校将择优推荐申报省级研究生工作站。

4. 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88298663


附件:

1.《盐城工学院校级研究生工作站申报书(企业填报)》

2.《盐城工学院校级研究生工作站申报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填报)》

3.《校级研究生工作站申报信息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