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函[2023]4号)(附件1)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我校2023年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创新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与经费资助
1.创新计划分为科研创新计划和实践创新计划。
2.资助标准按照江苏省和盐城工学院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对象
1.原则上申报对象为我校2022级硕士研究生,基本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取得合格成绩,并能在毕业前完成创新计划者。
2.学术学位研究生可申报科研创新计划,专业学位研究生可申报实践创新计划。
三、申报条件
1.申报者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无学术道德失范行为。
2.项目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创新性,已有一定的研究与实践工作基础,预期成果切实可行,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3.申报者的导师能积极支持其科研与实践创新课题研究工作,研究生培养单位能够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
四、项目管理
1.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1-2年,项目承担者应按照研究计划和有关要求认真完成研究任务,并承担与项目有关的学术与法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予以撤项并追回资助:不能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在科学研究中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无法按期结题的;结题验收不合格的。
2.项目承担者的导师应将项目实施作为重要的培养指导职责予以全程指导,通过项目实施对项目承担者进行严格规范的科研与实践训练。
3.项目承担者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或“盐城工学院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Postgraduate Research & Practice Innovation Program of Jiangsu Province ”或者“Postgraduate Research & Practice Innovation Program of Yanche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者应填写结题报告书,申请结题。
4.研究生院负责项目评审、经费安排、中期检查、结题评审等管理工作。
五、申报流程
1.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填写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同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在线申报、导师审核等环节。未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进行申报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各相关单位组织初审,择优推荐拟申报省级和校级创新计划项目,推荐申报的省级和校级项目数不超过2022级全日制研究生人数的8%和30%。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省级申报项目及校级项目,拟立项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坚持公平公正、质量第一、宁缺毋滥的原则。
4.省教育厅对拟立项名单进行审核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
六、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
(1)《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或者《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3)1份;
(2)《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立项名单》1份;(附件4,盖学院公章)
2.电子材料
(1)《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或者《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命名规则:计划简称(科研或实践)+CX单位代码+单位名称+学科(类别)代码+学科(类别)名称-申请人就读层次+姓名。例如“实践CX10305盐城工学院0855机械-专硕李书文”)
(2)《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立项名单》(附件4);
3.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于2023年3月16日前,将有关纸质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行政楼421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yjsc@ycit.cn。所有申报材料恕不退还,请自行备份。
4.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电话:88298663。
研究生院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