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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创新计划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培养办    审核人:研究生院    发表时间:2023-03-09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管理办法》《盐城工学院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盐工研 [2016]9号)文件精神,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

20212022年立项未结题的研究生培养创新计划项目。(附件1

二、结题程序

1.项目承担人按要求填写《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盐城工学院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提出结题申请;

2.学院组织专家对结题材料进行评审,并给出结题意见;原则上省级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结题须进行PPT汇报;

3.如遇特殊原因未能完成课题研究任务者,需填写《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5),说明延期具体原因、目前项目进展情况及延期完成时间,申请延期者在项目结题前不得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4.学院将省级项目结题材料、汇总表等交研究生院存档备查,校级项目相关材料及延期结题申请表由相关学院存档。

三、材料报送

1.提交学院的结题材料:

1)《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或者《盐城工学院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

2)两位具有高级职称的本专业专家(其中一位须为校外专家)的评审意见(参考附件4,须专家本人签字);

3)申报项目时填写的“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直接打印,无需签字盖章);

4)项目的科研成果清单和证明材料(所有成果必须以盐城工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项目承担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项目承担人为第二作者),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或“盐城工学院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

上述材料按照以下顺序胶装成册:封面、目录、结题报告书、专家结题意见书、项目申报书、科研成果清单和证明材料等。

2.提交研究生院的材料

学院评审结束后,410日前须向研究生院提交以下材料:

1)省级项目的结题材料(校级项目的结题材料由学院存档备查);

2)《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

3)《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结题结果汇总表》(附件7)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

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yjsc@ycit.cn。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电话:88298663

创新计划项目承担人在导师指导下尽快完成项目结题工作并保证课题完成质量,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结题验收工作,对结题材料的意识形态和学术诚信等情况进行审查。


                                                             研究生院

                                                          二〇二三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