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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省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年报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科办    审核人:研究生院    发表时间:2024-09-29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省产业教授年报和考核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函〔2024〕9号)要求,现就做好在聘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2024年年报和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聘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年报、中期考核、期满考核工作

(一)年报工作

1.年报内容

在聘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向省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报送上一年度基本数据,年报内容将作为产业教授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

2.年报对象

截至目前仍然在聘的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

3.工作流程

10月25日之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指导在聘产业教授登录“江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 (https://jsxw.jse.edu.cn/,以下简称平台)填报基本数据(统计数据时间段为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

(二)中期考核工作

1.考核内容

根据《江苏省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选聘办法》开展考核,中期考核内容包括履职情况、工作成效等。

2.考核对象

2022年度选聘的江苏省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

3.工作流程

有关培养单位组织指导参加中期考核的产业教授填写《盐城工学院产业教授中期考核表》(附件2),中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请产业教授所在单位在纸质考核表上签署考核结果意见(需明确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并于10月25日前将考核表纸质版和扫描电子版交研究生院。

(三)期满考核工作

1.考核内容

根据《江苏省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选聘办法》,期满考核内容包括履职情况、工作成效等。

2.考核对象

2020年度选聘的江苏省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

3.工作流程

期满考核由省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10月21日前,有关培养单位组织指导相关产业教授登录平台,填写《江苏省产业教授期满考核申请书(研究生导师类)》(见附件3),完成数据填报并上传盖章扫描后的pdf版申请书(含证明材料)。

二、有关要求

(一)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2024年度江苏省产业教授年报和考核有关工作,确保产业教授年报数据、考核材料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将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

(二)产业教授中期考核不合格者,由学校对其进行约谈并要求其整改。整改后一年考核仍不合格者,由学校报省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审定后,予以解聘。

(三)期满考核优秀且符合申报条件的,经学校和产业教授本人同意,可直接续聘。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五年内不得申报。

(四)在年报和考核工作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履职的;(2)调离江苏工作的或调离原工作单位不能继续履职的;(3)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4)有严重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事故的;(5)有其他严重影响聘任高校和所在单位声誉的情况等,请及时与研究生院联系。联系人:宋冬冬,联系电话:88298663。


附件1 2024年产业教授年报、中期考核、期满考核名单

附件2 江苏省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中期考核表

附件3 江苏省产业教授期满考核申请书(研究生导师类)

附件4 《江苏省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选聘办法》及其修订(苏教规〔2018〕1号 苏教规〔2021〕3号)


盐城工学院研究生院

2024年9月29日